〔性格合不来]这个没有理由的离婚理由在婚姻法上成立吗

来源:百度知道 编辑:UC知道 时间:2024/05/27 06:41:23
〔性格合不来]这个没有理由的离婚理由在婚姻法上成立吗
最近离婚都很兴这个理由啊,我爸都半百了也赶潮流啊,也这理由啊

诉讼离婚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唯一理由就是“夫妻感情确已破裂”

“感情确已破裂”有以下六中法定情形:
①重婚或非法同居
②虐待、遗弃家庭成员
③有赌博、吸毒的恶习屡教不改
④因感情不合分居满两年
⑤因感情不合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分居满一年
⑥一方被宣告失踪,另一方提出离婚申请

起诉离婚,唯一的理由就是:感情确已破裂,无法和好。

最高法院司法解释对认定感情确已破裂,规定了若干种情形,符合其一,就认定为破裂。

你可以仔细看看《婚姻法》,最高院关于婚姻法的司法解释(一)、(二),和关于认定感情确已破裂的几种情形的规定。

你最好劝导你父亲。都是半辈子的老夫妻了,没有原则问题离婚有什么必要呢

性格不和按理说确实应该可以是离婚理由,但法律上并不承认